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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 > 央广新闻

国务院法制办:不学法、不尊重法律就没有法治思维

2014-11-07 09:2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1月7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如何理解法治思维?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昨天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法治思维是十八大提出的,十八大之后,法治思维成了一个热词,现在“法治思维”用在各个方面,比如,运用法治思维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反对腐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雾霾等各方面。为什么它成为一个热词?就是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再运用行政思维、权力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按照命令方式来管理经济社会已经行不通了,必须运用法治思维。那么什么是法治思维呢?当然这个概念还没有各方面都完全接受的准确概念,我想它的核心要义就是我们的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绳,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

  袁曙宏说,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水平,首先要学法、尊法,不学法、不尊重法律就没有法治思维。

  二是要坚持职权法定。各级政府到底有没有权力做这件事?职权是法定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你这个权是用在为老百姓服务的,不是耍威风、耍特权。

  四是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搞人治,甚至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搞专制,那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是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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