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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特大全环节制售地沟油案二审开庭 被告振振有词

2013-05-31 11:0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宁波5月31日消息(记者杜金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全国首例特大全环节制售地沟油案二审开庭。

  庭审于今天上午9点开庭,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地点在浙江宁海县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庭审是对地沟油生产环节的柳某等7名被告人进行审理。

    今年4月16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的判决,对主犯柳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一审宣判之后,这七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今天的庭审当中,一个焦点问题是这7名被告人集体翻供,认为自己无罪,他们的辩护律师也做了无罪辩护,认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罪、伪劣产品罪两项罪名于法无据,认为当时的法律环境并没有对地沟油做出界定,地沟油到底是不是属于有害物质当时没有定论。

    今年5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食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明确了地沟油属于有害物质,如果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同样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面对新的司法解释,相信控辩双方在举证、质证环节,辩论得非常激烈。新的司法解释是否对检方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辩护律师如何面对新的司法解释,都将成为今天庭审的焦点。

    被告人柳某在今天庭审中,陈述上诉理由时振振有辞,每个环节的表述让人感觉疏而不漏,显得有备而来。他认为,指控的两项罪名都是事后法,坚称自己的生产的是饲料级混合油,不承认事先就知道生产这种劣质成品油卖给买家后,买家是当做食用油去卖的。

    如果庭审顺利,今天下午将进行二审宣判,记者将继续关注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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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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