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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近46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包头开庭审理

2013-03-19 10:0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记者刘源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内蒙古一个涉案近46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目前正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赵艳萍,是包头市兴华公司和时代典当两个公司的法人。兴华公司从2005年开始,没有经过金融机关的审批就以典当公司为窗口以高额的月利率来放款,利息达到了1.5%-2%,形成了按时返利退本的稳定模式。

  被告人赵艳萍,她是内蒙古政协委员,还加入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归侨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并在部分社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多次被媒体报道,有比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这也导致了很多人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忽略风险,而慕名在兴华公司放款。到案发为止,兴华公司共向社会上单位和个人超过4千户,吸收存款达到45亿9500万元,造成社会上1397户单位和个人有3个多亿的资金不能归还。

  这期间兴华公司的一些高管、员工还有一些社会人员等很多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发展多人到兴华公司放款。为吸纳更多的存款,兴华公司也给吸收存款的员工提取劳务费,返还比例在0.05%-0.20%左右。他们吸收的资金,除了支付融资利息和服务费外,主要是用于对外放款和投资,投资主要是在包头铜业,还有一些房地产项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兴华公司及被告人赵艳萍等9人,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以典当公司为窗口,以口口相传方式,以出具借据、打借条、签订借款合同等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数额十分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都构成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在庭审当天,有1百多群众参加旁听,预计庭审将持续到今天晚些时候,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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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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