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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者将被纳入社保参保主体 国家统一征缴费率

2011-11-16 15:36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法制办昨天起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除了拟强制用人单位缴五大险种,增加工伤和生育险外。个人参保者也被纳入了参保主体,并且统一核定社保基数,这将给个人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呢?

  《草案》 规定: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本规定。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表示,《草案》主要是针对灵活就业人员。

  张车伟:这个主要是针对那些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就业者、灵活就业者他们参加社会保险国家也是鼓励的,他们可以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如果你有单位的话,单位和职工共同分担社会保险费。如果是灵活就业者,企业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你也应该按照一定比例交齐,这样最后你也可以跟正式职工一样,在退休应当享受待遇的时候享受应有的福利和待遇。

  同时,草案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明确不论社保征收还是税务征收的地区,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和基数核定都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张车伟:过去,从我们国家来看,确实存在社会保险由不同部门征缴的问题。有的地方是税务部门征缴,有的地方是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费率的核定上,比如说国家规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的8%,企业缴纳20%,但是在执行的时候不同的地区、甚至不同的经办机构可能在征缴的费率都是不同的。有这条规定以后国家就要统一征缴费率,不能允许经办机构或者地方自行决定,统一征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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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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