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疫情影响下,不免发生一些经济纠纷,比如无法按时履行的合同,存在交叉违约等情形,怎么办?资金回笼困难、租金支付困难,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线下培训课上不了、不能到定点医院看病、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打赏”产生大额费用等,又该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5月19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的第二个指导意见,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金融借款、医疗保险和企业破产等案件类型,提出了23条具体审理意见。

  受疫情影响,一些企业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存在交叉违约等情形,影响了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最高法的指导意见规定了处理原则。最高法民二庭庭长林文学表示:“总体要求是鼓励交易、慎用合同解除制度,尽量通过变更合同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原则上只有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请求调整价款,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予以支持。”

  受疫情影响,买了商品房不能如约交付想解除合同?法院不支持。林文学表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卖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购房款,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变更履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进行变更。”

  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一女多嫁”产生了纠纷怎么处理?不能让最初的买受人吃亏。林文学介绍:“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后,将防疫物资高价转卖他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定出卖人将所得利润赔偿给买受人。”

  受疫情影响,零售、餐饮等行业客流减少,销售额下滑,面临资金回笼困难、租金支付困难等经营压力,这类租赁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分析,处理这类纠纷,从法律适用角度,应把握两个要点。刘贵祥表示:“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应适用民法总则、合同法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第二,要使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惠及企业租金方面的政策,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规定,一般情况下不支持解除租赁关系的诉讼请求。有两种特殊情况,可以例外支持解除合同。刘贵祥介绍:“比如为了过春节,或者由于一定的季节性需求,办的展览、庙会预定的场地,再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合同目的就不能实现了,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允许解除合同的。还有一种情况,他已经完全确定不可能再交得起租金,合同不可能再履行了,法院应当支持,实际上早点把这个枷锁去掉,让一方当事人去寻找新的商机。”

  依据意见,法院一般情况下支持变更租赁合同内容的请求,尽可能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共渡难关,达成调解协议。为了保持司法与国家惠企政策的衔接,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关于减租免租的法律文件向政府申请相应优惠政策。

  高考的补习班、艺考班、幼小衔接班等,疫情发生之前,许多家长培训合同签了,培训费也缴了,疫情发生之后,培训不能进行,就可能发生纠纷。刘贵祥表示:“如果它不能通过线下面对面培训,但是可以替代性的通过线上培训达到预期培训效果,实现合同目的,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如果通过线上培训,无法达到预期培训效果,比如幼儿、艺术类培训,必须面对面进行培训,这种情况下,对于接受培训方请求解除合同的请求,我们要支持。对于请求退还已经预缴的培训费或者定金等,人民法院也要支持。”

  疫情期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引发的纠纷增多。指导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资金,监护人要求游戏运营商或者网络平台返还有关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刘贵祥介绍:“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他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毫不吝啬,拿着父母的支付宝、信用卡,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和他的年龄、智力水平不相适应。针对这种情况,毫无疑问,如果家长不追认,这属于无效行为。家长请求网络公司退还小孩已经支付出去的相应费用,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关于医疗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指导意见明确,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能成为免赔事由。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很多保险公司对医护人员和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等免费赠与医疗保险合同。指导意见明确,对这些赠与的保险合同,人民法院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确定保险责任,而不受是否缴纳保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