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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别墅楼盘"一房二卖"启示:行政处罚规定17年未修改

2018-01-31 22:1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石家庄1月31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独家报道了河北石家庄一楼盘出现数起“一房二卖”,购房者求助多部门无解的事情。中国之声记者此前暗访了多个部门,遇到“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难办”。此事引起社会关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正依法、从速解决群众遇到的困难,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损失。

  目前,涉案的开发商实际控制人因涉嫌合同诈骗,日前已被石家庄警方刑拘。为防止“一房二卖”现象再次发生,当地住建部门将完善商品房备案信息网上查询功能。

  中国之声的报道播发后,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很快着手研究解决办法。石家庄市住建局昨天下午也书面回复中国之声称,他们在对“望公府”项目调查过程中发现,该项目情况非常复杂,开发商为了解决资金问题,采取高息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并将部分购房户的所购房产备案到债权人或者债权人指定人名下,涉嫌合同诈骗。

  早在2015年7月,就有5人到房管部门反映“一房二卖”的问题,市住建局核实,有4人涉及“一房二卖”。

  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借贷纠纷,这4人牵扯进去了。经过调查,有1个人,和开发商有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把房子备案到他名字。其他人都是实际购房人,但是他们所购的房产牵扯到借贷合同,这些房产已经被开发商备案到债权人名下。

  记者调查发现,2015年,房管部门已经注意到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9条,“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当时几位遭遇一房二卖的购房者来反映时,稽查部门给出的建议是,由于案件牵扯到民间借贷,并且涉案金额巨大,建议他们走司法途径。

  石家庄市房产市场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首先当时那个开发商非常不配合调查,有些程序一直在走,我们跟投诉人沟通的时候,建议投资人首先要保障资金安全,因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建议他们先走司法途径。

  由于客观因素,当时住建部门并未对开发商的一房二卖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也未向公安机关移交。但记者也注意到,就算住建部门做出了行政处罚,也很难对开发商起到威慑作用。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被查实一房二卖,处罚金额只有2万—3万,这对开发商来说九牛一毛。

  实际上,这个管理办法在2001年以建设部令的形式发布后,17年来就没有再修改过。处罚没有力度,这给稽查人员的工作带来一定困难。而对一房二卖的刑事犯罪认定,也需要投入一定精力。以此案涉及的情况为例,石家庄市住建局法律顾问周秀海律师说:“开发商到底是想把这个房子卖给实际的购房人,把钱还给房子已备案在借款人名下的借款人,解押,还是就想骗购房人的钱,主要是认定问题,这种认定表面上看不出来,必须要走公安的初调程序,一个是开发商怎么说,另一个是看实际的情况。”

  构成合同诈骗的法律要件,主要同时具备两条,一是以欺骗手段虚构事实让对方陷入错误认识,二是要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这需要详细调查。而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的规定,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况,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房二卖,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适用民事还是刑事,其认定标准,普通人的认知,很难分辨清楚。也给有关部门引导报案人走民事救济途径,找到了可以解释的理由。

  石家庄市住建局介绍说,“望公府”项目88套别墅已在房管部门备案81套,大部分已被开发商以借款质押形式将房屋备案到债权人名下。实际购房户到底有多少?涉及多少“一房二卖”的无辜受害者?房管部门正在积极联系公安部门深入调查。

  石家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 我们已经给市委市政府汇报了,涉嫌合同诈骗问题,由公安机关来查处。

  此外,石家庄市住建局也表示,为防止“一房多卖”行为,将完善商品房备案信息网上查询功能,方便购房人在购房前查询房屋备案情况。

  相关负责人:大家买房的时候,用手机网页登录局网站,就能查到买的这个房子是否已经备案给别人了。

  记者从桥西区委宣传部了解到,开发商实际控制人王保山日前因涉嫌诈骗已被刑拘,市经侦部门已联系桥西区法院调取涉及此案的卷宗。查询新闻资料不难发现,在石家庄一房二卖,“望公府”项目并不是个案。如何建立强有力的监管制度,促进市场健康稳定,保障群众合法利益,是该案留给有关部门更重要的启示。

  有关事情的最新进展,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编辑: 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