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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届: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2017-06-06 08: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公告》昨天(5日)发布,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年,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我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也就是说,今年的司法考试将成为最后一届。那么为什么要改成法律职业资格制度,与司法考试制度有什么区别?今年的司法考试有哪些新特点?司法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有关热点问题。

  即将实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有哪些新变化?

  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制度,将有哪些变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分析,首先是法律职业的内涵有所不同了。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必须参加司法考试,《意见》进一步明确涉及到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和克减、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范围内,就是范围有所扩大了。

  关于准入条件的变化,贾丽群分析,这个《意见》当中提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促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水平。

  贾丽群表示,意见规定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做好新旧制度的妥善衔接,司法部在下一步制定相应措施时会统筹考虑。

  作为最后一届国家司法考试,今年的组织工作有哪些新特点?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今年司法考试的报名学历条件仍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考试科目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确定的15门学科;继续允许考生使用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朝鲜文5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9月的第三个周末,即9月16、17日两天。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介绍,今年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今年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今年简化了部分考生的报名手续。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不再要求其报名时出具格式证明,港澳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也取消了一些提供公证信息要求,改为由考生对本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按照改革计划,今年在部分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这对于考生有什么影响?

  贾丽群介绍,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这5个考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前三卷要采取“机考”的方式来参加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主任谢愚妮进一步介绍,如果试点地区的考生不想参加“机考”,可以选择去非试点地区报名参加统一的纸笔考试。非试点地区的考生对“机考”感兴趣,可以到试点地区去报名参加“机考”。在司法部的官网和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管理系统平台上,开设“机考”考试的查询的专门的通道,很快要研制模拟考试操作的模块。这样便于考生很快熟悉“机考”的要求,在考试之前就能进行必要的演练,保证“机考”的顺利进行。

编辑: 姜萍
关键词: 司法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