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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启动 异地就医报销不必“两地跑”

2017-02-01 08:3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2月1日消息(记者何源 马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1月16号,家住天津滨海新区的吉林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冷先生,成为全国第一位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的受益者。冷先生在天津的医院刷社保卡结算出院费用,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了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缴纳了需个人支付的费用,其他费用由系统直接结算。

  长期以来,医保何时能实现异地直接结算,都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已经明确,去年年底,在基本实现全国联网的同时,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今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安徽蚌埠的老人李振荣,退休后搬到了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家住。老李在北京看病治疗,可回安徽报销,却是不小的折腾。每次报销,他都要先回单位或当地医保中心领申请表,填好后再到医院签字、盖章。然后再到北京相关医保中心签字盖章,最后返回到蚌埠医保中心备案。不仅治疗过程中要全额垫付医药费、来回跑上好几趟,报销周期也长达数月,“我去年在北京开白内障手术。去报销,又跑到单位去。一次去还不行,有时候少这个少那个,回来还得补,补过之后寄过去。到时候都行了,在等着,一个月不一定行,有可能两个月。”

  国家卫计委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有接近2.5亿流动人口,其中有大量流动老人、慢性病患者,对异地就医报销有着迫切的需求。

  新年新政,好消息是,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联合印发通知,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工作。同时,对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的步骤做出了说明。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表示:“2017年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同时,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覆盖范围。”

  医保全国结算的前提是,结算系统要全国联网。这方面,国家异地就医的结算系统,已经在去年年底通过了初步验收。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这是实现医保全国漫游的基础,“各地的制度、技术标准要衔接,各种手续、规程也必须衔接一致。尤其是计算机系统,双方的系统必须兼容,才能做到异地结算。”

  黄华波表示,解决跨省就医,要循序渐进、逐步进行。在重点着力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就医集中区域之外,各地必须先实现省内异地医保直接结算,“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比如北上广。”

  对百姓来说,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最大的好处就是简化报销手续。不但不用预先垫付大笔治疗费,而且再也不用为了报销“两地跑”。

  但是,对地方医院和医保中心来说,异地报销第一难,就难在“标准”上。由于经济水平、医保筹资量、医院服务能力参差不齐,各地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千差万别。病人要异地报销,该执行什么标准。同时,北上广等医疗资源发达的城市,治病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医保漫游后,一旦外出看病的患者增多,本地医保基金会不会吃紧?河南平顶山市中医院医保办主任陈亚敏就有这样的顾虑,“国家有个基本药品目录,各省有调整,所以有些药可能在咱省是自费,在外省就在报销目录里边。 还有报销比例问题,农合、医保职工和城镇居民这三种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跨省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通知》中对跨省就医的报销政策、资金管理方式都有了明确的说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的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则执行参保地政策。患者异地治疗的费用中应由医保支付的部分,则在地区间“先预付、后按月清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表示:“参保人员只需要支付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订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总额控制的管理。”

编辑: 高杨
关键词: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