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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迎来重大修正 专家分析将废除经营者霸王条款

2013-10-21 08:1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沈静文 候艳 杜希萌 实习记者韩萌)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举行,在这次会议上最受关注的,无疑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和《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再临大考。

  从时间上来论,两部法案都沿用超过20年;而从影响上看,《消法》与《环保法》更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修订后的新法会带来哪些变化,公众还有哪些期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轮大修是总结我国20年来的实践和国外成熟立法和执法经验基础上首次迎来的重大修正,并将引入众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崭新制度安排。针对消法规范领域的新问题,新法亮剑--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已引入远程购物反悔权制度。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以下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四)交付的报纸、期刊;(五)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可以想象,"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一旦写入消法,随之而来的将是一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找茬游戏。记者致电一家大型电商,对于哪些产品不适用退货条款,客服也无法细数。

  客服:您这边收到货以后七天您都可以申请退换货。

  记者:有没有什么例外的商品。

  客服:手机数码类的商品没有质量问题是不给您办的。

  记者:其他是可以的对吗?

  客服:母婴类的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也是不办理。

  记者:还有什么是例外的呢?

  客服:内衣的商品也是没有质量问题不给您办理的。

  记者:还有第四类吗?

  客服:手表类的也是的,您可以到当当网首页有一个帮助中心,有一个售后服务里面会有每个退换货的明细。

  经营者霸王条款被喊停。保险公司不理赔、航空公司退票费率惊人、银行"离柜概不负责",这一切,都可归咎于格式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一旦消法将对格式条款的限制写成白纸黑字,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一系列霸王规定将随之作废。

  记者:比如开瓶费、最低消费,在草案修改后,这些费用还能收吗?

  刘俊海:我认为答案是非常明确的,这些不合理收费构成了霸王条款的基本要件。我认为,如果继续收取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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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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