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纵横 > 正文
泰州姜堰区廉租房申请需第三方担保 住建局:无奈的选择
2013-09-12 07:4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央广网北京9月12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刘康亮)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江苏泰州市姜堰区的张先生向媒体反映,今年年初,他申请了一套政府廉租房,并交了两千多块钱保证金。但是,当地住建局要求他,必须找到公务员、人民教师等具有稳定收入的第三方进行担保,否则拿不到房子。
泰州市姜堰区住建局回应称,这也是无奈之举。据了解,近年来,有的承租户不按时交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有的承租户生活改善后,不再符合租住条件,却仍旧赖着不搬离。无奈之下,只好增设了担保人制度。
张先生称,这个担保人制度,让犯了难。他说,他先后找过几个担保人,有的因为已经做过担保人,不能再担保;有的因为银行有贷款不能担保,有的因为工作单位不给盖公章,不能担保。
那么,申请廉租房,该不该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呢?据了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城镇廉租住房的方针、政策并指导全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但是,涉及廉租房申请条件、管理措施等具体细节,由当地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以北京、上海为例,他们出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只涉及人均收入、住房面积、户籍等,并不需要"担保人"。那么,在姜堰,申请廉租房需要"担保人"又是出于那种考虑呢?
记者调查发现,第三方担保要求是姜堰区住建局自行设定的政策。原《姜堰市市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被批准申领廉租房的家庭,应当与廉租房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姜堰区住建局按照这一文件精神,在廉租房租赁协议中增设了担保人的内容。姜堰区住建局房改科王传根解释说,近年来实践发现,有的承租户不按时交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有的承租户生活改善后,不再符合租住条件,却仍旧赖着不搬离。无奈之下,只好增设了担保人制度。
王传根:这种情况越来越多,在我们行业交流的时候也提出来这个问题,像这种人员究竟怎么保障?我们也很为难。
记者:必须要有担保的措施?
王传根:没这东西,我们也没办法操作,这个也是工作当中摸索出的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编辑:张乔
猜你喜欢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