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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罐装汽油需实名 厦门新规惹争议

2013-06-16 09:0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厦门6月16日消息(记者葛朝兴)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受前段时间厦门BRT公交车汽油纵火事件影响,这几天,所有的无牌无证的汽车和摩托车辆在厦门各大加油站都被拒绝加油,这是厦门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国字头、民营加油站执行严厉新规。

  新规源于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并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汽油零售安全管理规定。其中还规定,厦门市个人一般不得罐装购买汽油,确实需要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出具证明,实行“实名制”登记。此举一出,就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争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厦门市厦禾路上一家中石化文灶加油站,询问如何能买到灌装汽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明确回答,购买灌装汽油必需提供详细的申请报告,并到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安监站开具证明,方可限量购买。

  加油站工作人员:个人的你必须有街道居委会开的证明,某某人购买什么油,加多少钱,什么用途,买的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人员说,现在厦门全市各个加油站都接到通知,就连单位购买,也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手续相当繁琐。并且,严禁向无牌无证的非法汽车和摩托车加油。

  加油站工作人员:不能加,摩托车更不能加,除了事业单位,警用的街道那种的还要出示驾照行驶证,很麻烦。

  日前,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向全省各地下发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通知。据记者调查,各地各单位具体执行情况多少会有些差别,但是灌装购买汽油必须“实名”是全省统一并强制执行的措施。

  中石化泉州分公司安全运营组的工作人员陈华丰:“我们接到省政府的通知,就要开始执行。那一阶段在没接到正式文件之前我们是暂停了(灌装零售)。我们福建(中石化)实施的细则还在拟定当中,可能周一才会到我们这边(泉州)来,后面怎么实行我们还在等我们上面的通知,而且我们还要看泉州市安监局具体的部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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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向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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