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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控制目标大限已过 七城市细则涉及20%个税条款

2013-04-01 07:24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庄胜春 马喆 安徽台记者张建亚)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是楼市调控“国五条”细则要求各地公布2013年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同时,虽然“国五条”细则对于地方版细则何时落地没有给出时间表,但是社会普遍预期,地方细则也会在这两天密集落地。

  就像很多学生会赶在最后期限交作业一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合肥、济南、厦门、南宁、大连、贵阳、武汉、南京、青岛等地纷纷在“大限”前的最后两天、甚至最后一刻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其中,北京、上海、重庆、合肥、济南、天津、深圳、青岛、广州版“国五条”细则也先后落地。就各地目前的表态来看,目标大多过于宽泛,细则也难说的上是“细”。

  如今,房价控制目标“大限”已过,但仍有很多城市没有按时交“作业”,这与两年前同期九成城市爽约的表现如出一辙,未来两天,可能“作业”才能基本交齐。

    细则中的房价控制目标 似曾相识

  细看已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也与两年前似曾相识。

  北京的目标是与2012年相比保持稳定,而不是两年前的“稳中有降”;其它城市大多定为同比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也就是名义增长幅度减去CPI的增幅。

  有人评价,虽然相比两年前,上述目标扣除了保障房,更具含金量,但是以天津为例,201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达到10.1%,即使扣除CPI增速2.7%,他们的控制目标仍无异于“涨价目标”。目前看来,仅有去年房价同比下降3.4%的青岛底气较足的将目标定为“明显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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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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