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首页

一键登录

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中广网首页  |  快讯  |  评论  |  国内  |  国际  |  军事  |  财经  |  视频   |  图片  |  科技   |  娱乐  |  体育  |  社区   |  教育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新闻纵横 > 正文

奶农食用烧碱身亡或误当保鲜剂 评:收奶环节缺少监管

2013-02-08 07:3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2月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微博用户“王小三”2月3日上午11点09分发微博称:黑龙江汤原县一位奶农高景民,因误食牛奶收购商配发的所谓“牛奶保鲜剂”身亡。而这个牛奶收购商则是光明乳业认可的。

  对此,光明乳业在当天下午4点29分就做出了回应,称“王小三”微博内容和事实严重不符,已向汤原警方报案。

  2月5日晚间,汤原县政府奶业发展办公室发布公告称,奶农高景民误将用于清洗储奶罐的烧碱当作饮料喝下,导致身亡。经汤原县有关部门协调,死者家属已获得一次性赔偿20万元,并已承认该事件个人负主要责任,与光明佳原乳品公司无任何关系,事件已得到妥善解决。

  然而,事件并未就此告一段落。网络爆料人“落魄书生周筱赟”又发布多条微博,表示“爆料靠谱”,矛头指向光明乳业。周筱赟在爆料微博中还提到,死者妻子说有15吨“毒奶”卖给了光明乳业。但是,光明和汤原县畜牧局对此予以否认。同时,死者家属称,高景民误食的其实是化工烧碱。

  当地牛奶收购商首先就否认了所谓拿着烧碱当保鲜剂的说法。收购商表示这是工业烧碱,是给农户用来清洗牛奶罐的。随后,光明乳业面对微博爆料,通过官方微博迅速澄清,表示公司旗下的黑龙江厂商从未与这个农户签署供奶协议。

  光明乳业的公关总监龚妍奇:我们声明已经说得很全面,我们的奶源一定是检测合格才能收奶的,我们没有收这个农户的牛奶。协议双方都没有光明,跟我们没有关系,而且协议的签署时间是8月份,我们6月份已经停产了。

  据了解,汤原县政府和吉祥乡三合牧业公司确实于2012年8月21日签署过一份“奶牛养殖协议书”,而死者高景民正是三合牧业公司的合伙人。协议中有约定:三合牧业牧场所产生鲜乳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不得外售,全部交售给光明佳原乳品有限公司,否则视其违约。

  但汤原县奶业发展办公室主任杨亚智表示,当地政府确实与包括三合牧业公司在内的8个养殖小区签订了奶牛养殖协议书,但是截至2012年9月,只有6个小区达到机械榨乳标准。而死者高景民所属的三合牧业公司以及另一家公司奶量等方面未达标,因此光明方面根本未收购这两家公司的生鲜乳。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8607240

编辑:刘千里

央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