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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套牌无人负责 公安部回应将实行首问负责制

2012-08-31 08:4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8月31日消息(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套牌车”的问题。套牌车的违法成本低、隐性危害大,让不少“被套牌”的车主都深受其害。车主的车辆一旦被套牌,他们可能会收到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甚至套牌车辆发生肇事等违法行为,最终的责任归属也很难确认。

  而目前随着交通违法信息跨省转递的实现,有一些车主还面临着要为“套牌车”在外地的违章承担处罚的困境。目前,公安部正在全国范围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王敬锋警官介绍了公安部的整治措施。

  王敬锋:第一,保持路面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第二,严惩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第三,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同时,各地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式固封装置。新式的固封装置是不可拆卸的螺丝,这种装置一旦安装只能通过破损号牌的方式才能拆卸下来,防止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还有一个措施是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群众举报。对于群众发现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公开的122举报电话或者是公安交管部门公开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如果车主收到了自己从未到过的地方的交通违法告知单,怀疑自己的车辆被套牌时,王敬锋警官建议车主需要及时报警,并注意收集证据来保障自身权益。

  王敬锋:如果车主发现车辆有被套牌嫌疑的,应该立即提供自己车辆没有到过违法发生地的有效证据,比如在套牌违法发生时间段内,自己车辆在本地停车的证据资料,还有像路桥收费的证明凭证等。发现车辆有被套牌嫌疑的,应该立即去车籍地或者违反行为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报案。

  另外,交管部门关于“套牌”案件的受理,实行的是案件受理首问负责制。也就是车主因为车辆被套牌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的,车籍地、违法发生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均应当接受,由最先接到报案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受理。

  王敬锋:就是为了防止发生拒绝、推诿的行为出现。无论是车籍地还是违法行为发生地,只要接到群众的报案,都应当受理,而且我们这次也纳入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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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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