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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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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建言出台航班延误管理办法 确立处罚机制

2012-06-23 09:1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6月23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进入夏季,雷雨天气多了起来,航班延误问题也再次走到台前,从微博上层出不穷的抱怨,到乘客维权不畅引发的纠纷,空中旅程究竟是便利还是麻烦,成为很多人面临出行时内心的纠结。

  特别是今年,因为航班延误问题发生的“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 维权怪现象愈演越烈,甚至发生了乘客冲入停机坪影响航空安全的极端事例。

  最近,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元欣与三名同事联名给中国民航总局寄出公民建议信, 呼吁尽快出台《航班延误管理办法》,为航班延误问题的依法处理提供有效依据。

  在目前我国适用航班延误的法律中,没有专门针对航班延误赔偿标准的立法,一般以民航总局在2004年下发的《指导意见》为主要处理依据,也就是区分延误4到8小时以内,和超过8小时以上两种情况,进行经济补偿。张元欣律师在建议信中认为,这一依据过于模糊。

  张元欣:这个意见也不是法律,也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和具体赔偿标准,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规定四小时以上应该予以赔偿,但是现在凡是因为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都在三小时左右,不延误到四小时,等于钻文件的空子了。

  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民航局运输局去年年底发布的《2011年航空服务消费者调查报告》,在因为航班延误获得赔偿的消费者中,只有38.4%是航空公司主动进行赔偿的。张元欣建议,应该出台新的更加细化的规定,究竟什么算航班延误、不合理延误的时候究竟应该怎么赔、赔多少,都应该加以明确,而且还应该敦促航空公司履行充分、及时、真实告知乘客航班信息的责任,这些都是发达国家面对延误问题的通行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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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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