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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网友维权未获满意答复 行业监管缺失遭诟病

2012-04-11 08:4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长春4月11日消息(记者庄胜春)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份快递包裹,三样东西:水杯、鞋,还有一个包,从西藏到吉林兜了一圈回来,水杯还在、鞋还在,包却没了。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了长春市民赵先生的身上。   

  对于这个价值3000元,在快递过程中离奇失踪的包,赵先生却迟迟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为此,从上月(3月)底事发至今,赵先生在微博上发起了长达十天的维权之旅。

  赵先生:3月26号从西藏发到我这一个快件,3月31号快件到的时候我就要求开箱验货,开的时候发现包已经没了,就仅剩一个包的外包装袋,当时我就拒收了。

  说话的人,就是丢了快件的长春市民赵先生,因为是一名警察,十天前,他的微博名还是“若sir”,然而,在十天的维权过程中,他却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固执的若警官”。之所以“固执”,是因为从3月31日至今,他持续不断地微博维权,甚至通宵查阅快递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然而,截至目前,虽然他终于得到了快递公司——中通速递方面的道歉,但是仍然没有获得满意的答复。

  赵先生: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盗窃。

  快递人员:从公司流程来说是“货物取件短少”这样一个概念,就是东西短少了,因为东西没有保价,现在2800没办法给你赔啊,对不对?太高了。虽然说您是从我这块发的货,怎么说我都是有责任的,我可以现在给您补偿500块钱。

  无论是中通速递,还是个别“12305”邮政业消费者投诉电话的工作人员,在起先的回应中,都以《邮政法》中的标准给出了赔偿的方案。也就是说,邮件如果保价,丢失或者全部损毁后可以按照保价额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实际损失再高,最高赔偿额也不能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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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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