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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状告广深高速二审开庭 称目的已达上诉为公益

2011-06-12 12:55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6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高速路上开车有三急:内急,没油了急,车坏了也急。三急当前,广深高速上没有服务区的一百二十多公里,成了所有司机眼里最遥远的距离。

  司机:首先是很不方便,第二个的话,肯定也会有安全隐患,包括车子没油啊,包括人有内急啊,这个肯定会影响驾驶的。

  司机: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吧,要说广深高速了,就是有时候在滨河路上呀或者北环上,因为这段路车速都很快的,有时候都会担心,哎呀会不会没油了。

  司机:这边服务区不止是少,而且质量也不太好。广深这一段过去一直这些都没有的。

  因广深高速沿途没有加油站导致车子抛锚,广州律师赵绍华以提供不合格商品为由,将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为高速路公司收取的通行费并不包含提供加油站服务的收费项目,驳回了赵绍华的诉讼请求。

  6月10日,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赵绍华昨晚接受新闻纵横值班编辑沈静文采访时坦言,实际上自己的诉讼目的基本已经达到,选择上诉更多的是为了公益。

  赵绍华:当时第一项诉讼请求就是他赔偿我290块钱的拖车费,再加上退还给我一半的高速公路通行费35元,加在一起325元,这不是我的根本目的,我们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广深高速完善自己的服务设施,给广大消费者提供更的服务。起诉之后,通过媒体报道不多久,他们就已经建立了临时的加油站,今年的3月份也开通了一个正式的服务区,已经基本上能够负荷我们国家关于高速公路行业准的要求,并且也基本上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目的我认为已经达到了。

  法庭上,赵绍华仍然坚持,广深高速既然收费,就必须严格遵守行业标准。高速公路沿线设施都有相关的行业标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本案的服务质量,应当是按照行业标准来的。赵绍华所说的“行业标准”,指的是在高速公路上,平均间距50公里,就应当有一个服务区,而广深高速全程122.8公里没有一个服务区。

责编: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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