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15日消息(记者李欣 李佳 周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现在正是放暑假的时候,不少家庭会外出旅游,这就涉及住酒店的问题。根据6月1日实施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公安部的要求,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必须完成查验入住未成年人的身份等“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现在新规已经施行了两个多月,落地效果怎么样?公安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酒店前台:你好,女士,办入住是吧?

住客:对的。

前台:这边是带了个小朋友。他是你什么人?什么关系?

住客:儿子。

前台:哦,你们是母子关系,是吧?好的,小朋友有没有带户口本,或者证明、证件?

住客:照片行不行?户口本原件没带过来。

前台:都没带的话,这边有一个报备单需要您填写。

7月29日,来自安徽的陈女士带着7岁的儿子来杭州游玩,在入住杭州一家酒店时,前台工作人员认真询问她和小朋友的关系,这是她之前住酒店没遇到过的。

按照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部制定并发布了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陈女士认为,虽然入住酒店多了询问核验的步骤,但是让人倍感安全。她说:“相对来说比较安全,现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越来越好,作为一位母亲,我认为这种管控越严越好。出具的证明基本上我们手机上会存。”

随着暑假到来,旅游业也迎来了旺季。为进一步规范旅游业运营秩序,浙江诸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浣东派出所在近期开展的检查中,发现一家以电竞为主题的酒店未按“五必须”规定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办案民警袁斌斌介绍:“在7月7日上午的时候,我们浣东(派出)所对辖区内的酒店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了房间里面有一名未成年人,我们在对其进行身份核验的时候,发现酒店这边没有按照公安部‘五必须’要求进行经营,我们随即就将酒店的一名负责人、当日值班的前台工作人员,包括未成年人的家长一起喊到了派出所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公安部“五必须”规定,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时候,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的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的信息,也必须询问未成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袁斌斌介绍,经过核查,该酒店没有落实“五必须”相关登记和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等义务。最终,诸暨警方依法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

该酒店负责人杨先生说:“当天来的前台,他刚培训结束,是新手,所以他当天没有落实到位这些,才导致了这个案件。我已经严肃处理了,必须落实‘五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1日以来,公安机关共专项检查旅馆25.3万家,旅馆登记报备未成年人入住信息391万条,公安机关核查可疑情况7.67万次,依法查处未落实“五必须”要求旅馆6831家,及时帮助找回了一批离家出走的孩子,有效预防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未成年人离家出走独自入住旅馆、隐瞒家长与异性网友入住旅馆、醉酒状态与异性共同入住旅馆等情形值得关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副教授戴锐认为,旅店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戴锐说:“对于监管从业人员行为,第一,日常加强教育监督,让其了解‘五必须’内容。第二,如果发现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五必须’要求执行的,情节轻微的,应当及时制止,予以教育。第三,如果对于违反‘五必须’要求比较严重的,按照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