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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财政部公布企业年金办法 企业年缴费不超职工工资8%

2017-12-22 16:2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直以来,对于我国广大企业职工来讲,退休后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拿到的退休金。一个好消息出现了,对于企业职工,这种退休收入只能依靠养老金的情况将会改变。在不久的将来,不少人的退休收入中,还将增添一项,那就是“企业年金”。

  人社部和财政部近日正式公布了《企业年金办法》,将从明年2月开始实施。其中规定只要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中;职工退休后,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这部分资金。专家表示,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企业年金、为百姓增加一份养老积累,无疑将提高大家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鲍女士是江苏南京某国企的员工,他们从2011年开始试点企业年金,单位和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缴费。退休后,鲍女士除了能按月领养老金,还能拿到一笔“企业年金”,“起点的时候是200多元一个月,退休时候他们说估算会拿到十多万元。”

  像鲍女士这样有双份退休收入的情况并不多见。近期一份报告显示,我国百姓退休后主要收入来源,政府占40%,企业仅占25%。养老体系中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仍承担着大部分养老责任。这不仅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也不利于个人退休后生活水平的提高。尽管从2000年我国就已开始试点建立企业年金,但截至去年底,这部分基金的人均资产仍不足5万元,93%以上的企业职工并未享受到这项补充保险。

  在修订和完善此前试点政策的基础上,《企业年金办法》近日正式颁布,明确企业和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可自主建立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职工退休后可选择多种方式领取。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企业年金是对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补充,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增加养老积累、提高退休收入水平。

  金维刚说:“企业年金是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从国家那领取基本的养老金之外,还有一部分是来源于企业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这样可以有利于提高待遇水平。”

  《办法》规定,年金中的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12%。每个参保职工都将拥有一个“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费都将存入这个账户中,实行完全积累。

  至于账户中的钱归谁,简单说,个人交的部分自始至终归个人;企业交的部分最终也将归职工个人所有,但有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办法》明确,年金中企业缴费部分,可以约定从一开始就归个人,也可以随着职工工作年限的增加而逐步归个人所有,但这个期限不能超过8年。

  中央财经大学社保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企业年金,不论是企业缴费还是个人缴费,都记入个人账户,自开始之日起就属于个人权益。但是企业缴费部分,可以规定一定的年限,也可以规定比例,比如交两年归属50%,交三年归属60%,交四年归属70%,可以是陆续的。但参加企业年金八年时,这个权益就应当属于职工所有了,这是一个封顶线。”

  企业年金实行信托制,由具有资质的基金管理机构投资运营。基金最终将由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投资运营收益共同构成。职工退休时,可以选择从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用这些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那么,如果参与了企业年金,退休后到底能拿多少钱?想必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以试点中的南京为例,如果每年缴费5000元,缴纳20年,按照工资增长率5%、投资收益率4%计算,账户将最终累计20多万元。如果以20年为期限按月领取,每月可拿1300元左右。

  南京某试点企业财务主管认为,“退休以后拿多少钱,一方面取决于交多少钱,另一方面取决于将来年金的运营。所以受托人和投管人特别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认为,企业年金制度要想真正铺开,落实税收优惠、适当调整养老体系第一支柱的比例、更加重视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则是政府、社会和企业各方应该做出的努力。

  董克用表示:“还是要完善第一支柱。现在企业要交工资总额的20%,个人要交8%,实际上28%的比例也是很高的了。如果不做调整,企业年金发展就不是太快。现在劳动力总数下降,人才短缺已经成为一些创新型企业最关键的因素了。企业年金能够更好吸引高素质人才。”

编辑: 张潇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