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不详母亲被捕 南京4岁“事实孤儿”被安置进寄养家庭
2015-12-13 18:28: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昨天是“中国困境儿童关注日”。提到困境儿童,就不得不提到其中一个群体——“事实孤儿”。他们通常是父母虽然健在,但因为缺乏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导致事实上没有人抚养的儿童。
近日,南京首家救助困境儿童的民间公益组织“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为一名事实孤儿佳佳联系寄养家庭,并协助办理了户口、入园等问题,成为我国由社会组织将事实孤儿安置到寄养家庭的一起成功案例。“事实孤儿”等困境儿童帮扶,目前还有哪些难题待解?
南京的4岁女孩佳佳如今不仅可以正常上幼儿园,而且还能其他孩子一样,回到家享受家人的关爱。但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佳佳实际上是一位“事实孤儿”。她产生的这些变化,要得益于当地一家公益组织的救助。“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总干事黄琼花告诉记者,这起救助源于公益律师李晓霞的一次法律援助经历。
黄琼花:“6月26号是禁毒日。我们一位法援主管李晓霞律师去江苏省女子戒毒所,给那戒毒人员做服务时,这个妈妈在戒毒所写了一个纸条给她,了解到了这个信息后,她就告诉我,当天我们就跑到现场去看这个孩子了。”
从佳佳母亲处得知,她自己有一个年仅四岁的女儿佳佳,在外面无人照顾。黄琼花和同事通过调查了解到,佳佳正面临着“事实孤儿”的困境。
黄琼花:“7月份去调查时,孩子是没有户口的。她的妈妈在戒毒所,爸爸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孩子没有什么亲人可以托付。首先,我们来要找跟她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这是一个可靠的归宿,但是没有。”
佳佳的外公去世,外婆、爷爷奶奶也联系不上,临时由一位爱心阿婆在义务照顾。在综合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后,黄琼花决定将为佳佳联系寄养家庭。
黄琼花告诉记者,对儿童救助的一个思想是,最好是在家庭里面。这个孩子从小在一个阿婆身边,她妈妈虽然没有一个稳定的家,但还时不时的在照顾她,孩子从心里是知道的。
经过多次考察评估,最终为佳佳找到了一家适合的寄养家庭。
黄琼花:“我们到社区、派出所对寄养妈妈的为人、家庭情况做了一个评估,教授和心理专家都认为这个爱心妈妈是适合的,所以评估结束后,我们就借鉴南京市福利院寄养家庭的协议模式,形成一个寄养协议。”
在救助过程中,由于非婚生子女的特殊情况,“上户口”成了该救助方案中最为困难的一项。
黄琼花:“吸毒人员把户口从她继母的家里迁出来,放在社区公共户口上,孩子就跟着妈妈落在她的户口上。这个过程经历了一个多月,7月初介入,8月底户口落下来,最后只剩一个礼拜办了入学。因为有户口,入学就简单多了。”
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曾凡林说,这应该是公开报道的国内首个由社会组织将事实孤儿安置到寄养家庭的成功案例,有一定意义。但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都可以做的更多。
曾凡林介绍称,以前都是由民政系统来安置,实际上大部分是亲属自己做的,现在有正规社会组织来做,而且公开这种报道应该是种激励。南京这个事一旦突破,以后越来越多的这种孩子的案例不再进儿童福利院,社会组织直接帮助她安置,这是好事。
曾凡林表示,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曾凡林指出,社会组织可以做一个普通性的服务,要不断摸索在已有的法律和政策框架下,怎么去规范工作,这可能是首当其冲的事情。希望政府部门也能够具有指导性的,把社会组织落魄家庭的寄养规范起来。一是在现有政策框架下面引导、规范、鼓励社会组织的参与。二是政府本身也需要照顾事实孤儿,不经过民政部门的情况下社会组织怎么办。我认为需要对已有政策做一些必要的修订。
编辑:朱琪
关键词:南京;事实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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