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各地不统一弄糊涂市民 让人取得不痛快
2014-06-16 17:4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每年到年底,单位统计你这一年的收入,很多人看了都吓一跳——我怎么挣了这么多钱啊,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其实,“花钱如流水”只是一方面,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其中有一部分,比如公积金,还躺在银行里呢。
有的人不取公积金是因为不差钱儿,但想必大多数人,还是嫌麻烦。按照现在的制度,即便是相对简便的买房提取公积金,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这一大堆材料也够你准备的。好消息是,拿北京来说,这种麻烦即将成为历史。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今天下午向中国之声记者介绍了相关的情况。
吕志民: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这些职工提取公积金,政策变化比较大,为了简化手续,我们等于利用我们公积金的贷款系统来掌握这些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的信息,其他的什么购房合同、购房协议这一类的我们也就不要了,你本身就提供一个购房申请,然后再提供你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再加上你的银行的储蓄帐户就成了。
有的人说,公积金是我自己的钱,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怎么来来回回有那么多限制?按照北京市即将于7月初前后执行的新规,北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今后将由一年提取一次,缩短为三个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三个月的总和。对此,吕志民说,这是由设计公积金制度的本意决定的。
吕志民:因为从公积金本身来说,他是解决基本住房的,你如果说本身租房,一个月您就万儿八千的,我想肯定不是我们租房人愿意做到的,我们站在公积金的这个政策的解决基本住房的这个目的上,那么就有一个初步的限定。
条条框框总归还有,但“方便”也是大势所趋。在全国多地,“公积金只能买房”的惯例正陆续被打破。
武汉市将从7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定期提取公积金。今年4月,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透露,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而早在去年9月起,三亚公积金用途已拓宽至交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在“因为买不起房所以取不出公积金”的恶性循环前,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正普遍放宽。
这么说起来,公积金的钱是越来越好拿了。可是北京的王女士有着不同的看法,去年刚刚买下首套房的她,最后好不容易才用上了公积金贷款。
王女士:刚开始说的是要走贴息,说公积金是不批,本来公积金贷的话是20%的首付,后来他说要转贴息的话,就是跟邮政储蓄合作按30%的首付,就是比我之前计划的要多10%,但是,每个月还的钱还是按公积金还款,因为多出来的利息是邮政来帮你还的。当时我申请的时候,卖房子的人他说要不你先按公积金人申请着,也许就能申请下来,当时运气也比较好,最后一批,但是听说元旦之后,好像跟公积金有关的贷款都不批了。
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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