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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大兴“摔童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曾表明全过程记忆清楚

2013-09-25 18:04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对北京大兴“摔童案”做出一审宣判,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摔童男子韩磊死刑,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余刑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窝藏罪,判处李明有期徒刑两年,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9月25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继续开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磊2013年7月23日晚间与被告人李明等人一起吃饭饮酒。饭后一起去歌厅唱歌,韩磊坐在李明驾驶的轿车副驾驶位置。由于歌厅没有停车位,李明将车掉头欲在科技路公交站站台附近停车。当时李某带着坐在婴儿车内的女儿孙某某正在候车。韩磊认为李某及其婴儿车阻挡了停车路线,随即下车与李某交涉并发生争执,后韩磊突然对李某进行殴打,将李某打倒在地。

  审判长:此后韩磊绕至婴儿车正面,面对面将孙某某从婴儿车内抓起后举过头顶猛摔在地,至孙某某颅骨崩裂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李明目睹韩磊实施上述行为后准备驾车离开,韩磊摆脱路人阻拦上了李明的车,李明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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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锦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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