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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39家价格违法旅游单位被罚 水晶店售价达成本百倍

2013-09-29 17:36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央广网北京9月29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公布了包括三亚假水晶在内的一批旅游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对查实的39家涉案旅游业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1800多万元。

  十一黄金周快到了,《旅游法》也即将实施,国家发改委适时曝光一批旅游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能否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呢?

  在被查处的三家水晶店内,所出售的绝大部分水晶、螺旋藻标示售价都在购进成本价的10倍以上,有的水晶达到几十倍甚至上百倍。

    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市场监管处曾川:一款标价为A8000005的黑耀石手链,我们检查发现它的成本价是五块钱,标示价是470元,这就有94倍的价差。实际销售他打了八五折,卖四百块钱,这也有80倍的价差。

  一是标价高,另一个就是标示售价在交易场所几乎未成交过,也无法向顾客提供按标价成交的交易票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市场监管处处长陈达:通过检查发现,这些购物店对旅游团队进行长期的促销活动,标示价格在这些交易场所几乎没有成交过,这些店也无法提供按照标示价格成交的交易票据。这就违反了《价格法》的第十四条第四项,以及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构成了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不仅如此,为了避免同行之间的恶性竞争,2012年5月海石、帝佳、昌源三家水晶购物店还签订了《海南水晶行业自律公约》协议,约定了统一返佣比例、统一调价幅度,特别是约定了统一分配收入机制,即三家水晶店每月从各自营业额中提取21%汇总,再按三家的市场份额进行收入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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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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