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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新劳动合同法将施行 合同工、正式工有望"同工同酬"

2013-06-30 16:5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6月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刘先生是一位媒体从业者,每天在自己的节目里以极大的热情,关注着民生冷暖,而对于他自身而言,劳务派遣工,一直是无力面对和摆脱的身份:

  刘先生:我们与有编制的员工工作量是一样的,工资方式,我们的工资在2000左右,而正式工的工资在4千到5千左右,每逢过年过节也不同,我们在职位晋升的空间非常小。

  长期固定在一家企业工作,在身份上,却不属于这家企业,像刘先生这样的“劳务派遣工”,近年来,总数越来越庞大。一份可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全国企业职工中劳务派遣人数为3700万人,相当于,每十个人中就有1.3个是劳务派遣员工,再加上机关事业单位的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总数是,4200万人。

  此外,还特别值得关注的一个变化是,劳务派遣员工已经从农民工、下岗工人、城镇失业人员等文化素质较低的人群,逐渐开始向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延伸,甚至,一些大学毕业生走向社会的第一个身份,就是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人员,面对的问题集中在,干一样的活,工资不一样;社会保险、公积金待遇上差别明显;上升通道受阻等等。

  明天,对于所有的劳务派遣工来说,有望,是一个新的开始。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

  时福茂:同工同酬明确了。尤其对三性作出规定,临时性是不超过六个月,辅助性是比如单位搞销售,那么卫生食堂岗位就是辅助性的;而替代性,单位员工可能因为学习休假,岗位在但是人不在才用劳务派遣。必须符合这三个条件之一时才能用。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在立法上无疑是一大进步,但如何避免“纸上权利”,成为众人关切的下一个焦点。一些法律界人士提醒,实施起来恐怕还有些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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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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