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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华北地区55家企业向地下排污 被罚企业平均仅罚7万

2013-05-10 17:14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5月10日消息(记者沈静文)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环保部昨天通报今年进行的华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受检查的2.6万多家企业中,55家企业存在利用渗井、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

  根据通报,目前有88家企业被各级环保部门处以罚款,总额613万余元,平均每家企业被罚款6.97万元。6万多的罚款,无论如何都算不上给力。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现在因为有些调查情况还不确切,有的方法需要调整,有的地方要补充调查。调查结束后,会全面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通过的办法、目标,进行有效地治理。

  水利部部长陈雷:最近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正在加大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击非法排污的问题,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让人民群众喝上洁净的水,放心的水,安全的水。

  两个月前,两位部长有关地下水污染问题的表态犹在耳畔,而环保部最新的检查结果,仍然不容乐观。

  据通报,环保部于今年2月下旬至3月,组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六省市的环保部门,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点,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全面排查华北地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有55家企业被指排放、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其中,天津5家、河北6家、山西1家、山东14家、河南29家。

  这个数字,有网友直呼比实际偏低,而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则直言,这是他注意到的历次通报中数量最多的一次。

  马军:能够查实他们有直接通过渗坑、渗井去下向地下排放,这个数量看似比较有限,因为这毕竟涉及到多省广大的地区,但是这也是我所看到查实案中最多的一次,但是这一次能不能把所有的问题都排查出来,我觉得这个也不一定。

  都说查污难,到底难在哪儿?如果7万罚款不足以震慑违规企业,什么方法才是解决之道?

  “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企业为重点目标”,事实上,从环保部的通报内容就可看出目前查污的主要途径。顾名思义,如果废水排放量明显少于理论产生量,那么企业很有可能将一部分废水排向了看不见的地下。但在监管的执行层面,马军表示,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马军:现在排污越来越隐蔽,特别涉及到地下排污,很多时候,并没有那么容易去发现。如果说渗坑它有一个大坑,还容易发现一些,渗井就是在地表打一个井,有时候这个井口是非常小的,因为它只需要把一个管子深到里面去,这种情况下发现还是相当有难度的。

  除了企业因素,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也亮出硬币的另一面:监管部门分工重叠。

  马中:它是分别管理的。用水需要计量,也是要收钱的,这是水利部门管的。如果你用的是自来水厂的水,是建设部门在管,它卖给你多少水,多少吨水收多少钱,他掌握的很清楚,所以这个数字是跑不掉的。但排水的时候,是环保部门管了。排放的时候,企业说我排放多少,环保部门可以去查,你是不是排了多少。他可检查的那些管道就排这么多,那也是有据可查的,那也没法质疑。但需要质疑是,没人去把用水和排水对起来,这是两个或三个部门的事。企业就钻这个空子。

  环保部负责环境监察的官员表示,污染地下水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从未有企业或相关人士承担过刑事责任,而目前行政处罚的最高限额,也仅为50万元而已。违法成本过低,导致企业屡屡违法。要将罚款提高到什么限度,才能杜绝企业违法行为?马军坦言,寄望以一笔罚款解决所有问题,这是不现实的。

  马军:在国际上有一些经验可以借鉴,他们在处罚中不是一次性罚款,而是按日去计罚,有多少天仍不能解决,那就每天都要累计去罚款,时间长罚款的额度可能就是一个非常高的额度,另外要求他们要全额去负担这些修复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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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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