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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吴英不满“案中案”判决 上诉要求终结诉讼彻查真相

2012-12-11 16:2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历时六年、涉及曾经的东阳富豪吴英上亿资产的"案中案",如今依旧没有平息。不久前,吴英对11月29号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财产纠纷案裁定进行上诉,要求法院彻查“假合同”“假诉讼”涉及的诈骗行为。

  吴英的代理律师之一,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波告诉记者,在收到法院的裁定书之后,他们便决定提起上诉。

  吕海波:7号我们通过快递公司(把上诉书)寄给了中院(即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两起涉及吴英的本色集团上亿资产的房产纠纷起源于六年前。根据吴英的自述,2006年12月20日,吴英被其债权人杨志昂等人非法拘禁,吴英随身带的330万元现金支票、数张银行卡以及价值几十万的手表、首饰都被掳走,并被逼迫在30多份空白纸上签字。

  吴永正:是那天下午六点左右(把伪造的文件)送到概念酒店总台的,他把这些事情做成了,她才获得自由的。警告她不允许报案。

  就在吴英被非法拘禁期间,自称为吴英代理人的毕健,以吴英作为原告向当地法院起诉胡滋仁和刘贤富二人拖欠房屋尾款。

  2006年12月2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两起案件进行了民事调解,调解结果是购房者在付清余款之后,便可以执行房产的过户手续。但吴英在申诉材料中坚称,她本人从没有去过法院起诉,也不认识案件中的两位被告,更没有委托过他人代理起诉。吴英的代理律师,云南里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建伟:

  朱建伟:被告人的代理人声称,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吴英,那么吴英就要问“我在何时何地是怎样经哪个朋友介绍认识的?”他的代理人说“这些我都不知道”,那我们要求当事人本人出庭他又不来,理由是他工作繁忙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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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龙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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