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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实行酒类经营备案溯源制度 禁向未成年人售酒
2012-11-16 18:2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北京11月16日消息(记者陈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明年开始,酒类商品也将有自己的“身份证”,商务部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我国酒类流通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溯源制度。一旦发现有问题,可以一直追溯流通过程的各个环节。
“随附单”跟踪酒类流通全程
济南市民张先生,最近买了几箱酒,因为质量不好,想退货,厂家却总是推脱。
张先生:买了几箱酒回去一喝,发现酒里的脏东西特别多,给厂里打电话了,也反映了,当时说派人过来,也没来。后来又给他打了一次电话,他也不承认。从经销处门口买的,没发票。
张先生的苦恼,今后有望改变。商务部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酒类经营者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写《随附单》。《随附单》上详细记录售货单位的名称、地址、备案登记号、联系方式,并加盖经营者印章。《随附单》跟随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实现酒类商品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酒类流通领域资深分析师张文星认为,《随附单》这张“身份证”上,记录了相关酒类商品的来源、流通途径等重要信息,一旦消费者喝出“问题”,找到经销商维权,相关执法部门就能通过随附单追本溯源,找到真正的责任方,可以有效堵住假酒、劣质酒的流通渠道。
张文星:我感觉这对杜绝假酒很重要,只要是假酒就弄不到这个东西。酒厂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才能之申请这个东西,而且随附单不是谁都可以领的,领随附单必须有企业发的销售许可证,还有厂家给的代理权。
编辑:邹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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