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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状告荣和烧坊商标侵权 同行称被挤压生存空间

2012-11-01 17:18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肖志涛)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国酒之争到重新注册赖茅商标事件,围绕着价值连城的“茅台”二字,官司一直不断,本月6号茅台集团又将和荣和烧坊酒业公司因商标侵权对簿公堂。茅台在加紧维权的同时,同行们却叫苦连天,称被挤压生存空间,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茅台方面认为荣和烧坊的白酒擅自使用“maotaitown”的字样已经构成了对茅台集团的商标侵权。而“MAOTAITOWN”商标早在2009年就已经被茅台注册。

  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涛:从提供给我们的照片来看大箱子和酒盒子上面都突出了maotaitown。

  对此,荣和烧坊的代理律师王玲杰则认为公司只是标识出了产品的产地,如此使用合情合理。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第一个茅台镇是一个地名,不具备显著的特征,其他酒厂的产品也有权利使用,第二也因为他是一个地名有不具备显著特征不适合作为商品商标使用,应当作为证明商标使用。

  除了maotaitown的使用权问题,荣和烧坊与贵州茅台相似度极高的产品包装是双方的另一个争议焦点,对此两位代理律师也是各执一词。

  原告代理律师李洪涛:一般消费者当看到荣和烧坊的酒和贵州茅台的酒放在一块比对的时候,基本上是无差别的对于一般消费者来说会造成混淆,消费者误认为被告的酒与原告的一个来源或者存在特殊的关系。

  荣和烧坊代理律师王玲杰:我们的商标在视觉上有明显的荣和烧坊大字号的字,不会导致对公众的误导所以不构成商标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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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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