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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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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群体性闯红灯处罚前三名 专家:不具有可操作性

2012-10-26 18:00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10月26日消息(记者杜震 孟晓光 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10月23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市针对行人过马路出台了一项措施:在大路口,集体闯红灯的,要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闯红灯的行人都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换句话说,处罚交通违规者,要看排名先后。这样的新政策,是怎么回事?又是怎么出台的?为什么要设计这种处罚规则?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武瑞琪:城市、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带来的当前不能忽视的非常严重的问题。发动社会的力量,要对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处罚。一罚款处理,过去很少对行人罚款,这次我们把重点放在行人上,要一律纠正,并且处罚。

  武瑞琪解释说,罚款只是手段,最终还是为了督促市民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因此,在此次活动中,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困难者,警方也准备了几项辅助措施。

  武瑞琪:如果有些农民工或者家庭比较困难的,罚款也可以改成在自愿的基础上当两个小时的志愿者,或者让他的单位或者办事处将他领回去,如果三者不能取其一,那么把他移交到派出所,依法处理。

  听起来,这套新的政策好像有道理。既可以有效的阻止红绿灯又不会使我们执法太过复杂,但是"一群闯红灯,只罚前三名"的政策,能不能真正的拦得住闯红灯的行人?这项新政在现实中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呢?

  石家庄市的这项新规,已经执行了两三天了。一些市民对这项政策却颇有微词。

  市民:不太好控制,一拥而上了,谁知道谁是前三名。

  市民:你不能说处罚前三名,他给你纠缠起来了,协管员,那个是第三名,我是第六名,给你扯皮。

  而一些交通协管员也说,执行起来,太困难了。

  这位协管员说,即便是交管部门为了照顾一些困难群众而预备的几种措施,具体执行起来,也会有不小的麻烦。

  协管员:也不好干,这两天这个热闹劲,来这么多人,过两天一个月没有一个半个人了,光凭自觉也不好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这项政策,不仅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还会带来人们对执法公平性的质疑。

  杨伟东:只选择前三名那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公平性的问题。依据何在,公平性何在?要真想治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只要违犯了这个规则都处罚,不是区分出大路口、小路口,而不是区分你先走、后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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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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