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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已拆除多年市政府旧址被列入文保引质疑
2012-10-12 17:39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最新公布的第三批文物保护名单上,已拆除多年的市政府旧址却被列入市级文保单位,这引发众多市民和网友的热议:到底是旧址拆得太快,还是文保单位批得太慢?
最近当地公布了8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息一出,让市民大跌眼镜,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市民:它不是古遗址,也不是文化气息比较浓的大型标志性建筑。它是市政府的老单位,已经没有了,现在就剩商场了,没有啥可保护的。
老市民们都还记得,平顶山市政府旧址是1959年前后由苏联专家设计建造,由政府大楼、政府后院和政府广场三部分组成,总面积约为1.8万平方米,坐北朝南,共四层,二楼中部建有观礼台,楼前方为可容纳十万人的政府广场,这里曾经举行多次重要的政治集会。然而,在这一切都已随着岁月灰飞烟灭后,却被确定为市级文保单位,到底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平顶山市文物局文物工作队队长孙清远对此表示:
孙清远:政府旧址包括政府大楼,有后院,楼前有政府广场。政府广场还存在,当时有好多政治活动都在这里举办。07年到2011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其中有认定标准,近现代文物重要史迹也可以列为文物普查的范围,其中一项就是遗址尚存或者由遗迹存在就可以认定。政府楼被拆了,但是政府广场还在,在政府广场上曾经举办了大型政治集会活动都在这儿,所以按照文物认定标准也可以认定。
平顶山市政府在旧址办公长达40多年,2005年8月,因城市建设需要,政府搬迁至新城区政府大厦,老政府大楼随后拆除改为商业用地,政府广场仍保留至今。孙清远说,这座大楼在平顶山市的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和较高的文物价值。针对市民拆后保护的质疑,孙清远解释说:
孙清远:楼拆的早,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在拆之后。拆之后咱认为这个地方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在平顶山发展历史上起到过重要作用,所以把它列为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在历史发展的过程当中,好多东西拆除。当时拆的时候也不是保护单位,后来就改为商业用地了。
然而对这一解释,不少市民并不买帐:
市民:咱这个老市政府它被列入保护单位,我觉得不可思议。为啥呢?说在他前边还有一个文化广场,简直是无稽之谈,现在这个广场根本就不存在,已经变成了丹尼斯前面的停车场了,根本就没有活动场地,更别提绿化了,这能叫做广场吗?我觉得文物保护单位应该修正吧。
尽管还有不少质疑声,孙清远表示,文保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相关部门正将旧址保护上升到法律层面,划定保护范围,做出标志说明以及建立保护组织等工作。
编辑:张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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