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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长涉嫌刺死韩国海警案二审宣判 减刑至23年
2012-09-13 17:21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中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记者刘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去年12月,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今年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曾经一审判处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以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控辩双方都提出了上诉。从6月28日到8月23日,程大伟刺死韩国海警案二审在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三次开庭,今天(13日)下午二审宣判。
中国船长刺死韩海警案二审减刑至23年
从北京时间今天下午1点开始,整个宣判过程持续大约半小时左右。北京律师胡献旁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参与了此案二审的全过程。胡律师说,今天在首尔高等法院的宣判过程很简单,程大伟的韩国辩护律师没有到场。法院改判中国船长程大伟有期徒刑23年。
胡律师:程大伟从30年改判为23年;刘连成,另外一个被告,5年改判为4年,其他8位保持一审的判决不变,其他是一年半至两年。改判的是两个人,罚金方面没变化。
半年前的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对程大伟作出一审宣判。法庭当时判处程大伟3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今天的判决对罚金方面没有变化。二审第一次开庭时,中国律师团队提出了五点辩护意见,胡献旁律师说,从今天给出的判决理由和结果看,韩国方面部分采信了中国律师的意见,比如说,中国律师提出的程大伟不是故意杀人;一审量刑的标准不合理不合法;一审时,程大伟赔偿态度积极,反省深刻。但对于中国律师提出的关键性意见,韩国方面没有采信。
胡律师:从整个宣判的结果和分析的理由来看,我们提出来的是五点辩护意见,最关键的他没有采信。我们提出来法律使用错误,用韩国所谓的《专属经济区法》审判中国公民是错误的。因为中韩没有签署中韩经济区条约。第二条,程大伟是不是存在正当防卫,这个没有查清楚,这一点他回避了。第三点,刀的长度,凶器的长度,也回避了。
即便减刑7年,胡献旁说,对于这一结果,律师团队仍不满意。
胡律师:意义来说,首先说明一审判决是错误的。对程大伟本人来说,23年和30年,两个不同的判罚刑期,对他本人也减轻了。这个判决对我们辩护律师来说,我们是不满意的。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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