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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基金会募捐需定期公布详细收入和支出明细

2012-07-29 17:35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车丽 韩秀)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民政部今天发布《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基金会接受公益捐赠后,应当定期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这样一份规定的出台,对各类基金会和其他社会团体将起到怎样的规范作用?

  山东13岁少年杜传旺,为帮父亲养家,不幸遭飞来横祸导致大小肠20多次破损、穿孔,多个内脏器官严重受伤,危在旦夕。小传旺的病情牵动着人们的心,也得到了来自社会上的捐赠善款。然而,杜传旺救治善款的使用情况一度引发质疑,比如:参与小传旺救助的天使妈妈基金会为什么不用基金会账上的原有捐款救助,而要再次发起公开募集?记者今天专访了天使妈妈基金会团队创始人丘莉莉,回应社会质疑。

  丘莉莉:关于救治费用,因为传旺的救治过程是非常漫长的,可能有一两年的时间。这几天已经花了九万多块钱了,我们都是通过天使妈妈基金的官方帐号上及时拨付了这些救治费用。下一步需要多少钱现在很难评估,要根据孩子的病情和变化。我们收到了79万的捐款,当然不包括孩子父亲账号上的,因为这个钱我们没有权利参与,这些钱一旦传旺的一两年治疗结束之后,我们会广泛征求所有捐款人的意见,可能会考虑下一步的生活和学习费用。

  民政部发布的《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基金会的信息披露力度。《规定》明确,基金会需要公布的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那么对于具体的基金会团体来说,信息实时透明公开又有哪些操作上的困难呢?

  丘莉莉:每一笔收入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及时的公示,包括每一笔支出我们也及时的公示。但是统计方式、统计方法和统计时间不一样,可能有很多网友看到,比如说在天使妈妈的官方网站上,包括我们的主办单位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网站上可能有一些数据上会有偏差,但是并不影响我们全公开透明的决心。

  像天使妈妈基金会这样,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金会还有很多。民政部今天发布的《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正是作为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的一次积极尝试,目的是在现行法律政策基础上,对基金会等公益组织运作中的一些具体行为做进一步规范。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马昕处长介绍,对于违反规定的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有评估等级的可以降低评估等级;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马昕:当发现这个基金会确实有违法行为的时候我们还可以进行行政执法,那么规定出台就是给我们进行落实我们日常这些监管职责提供了更充足的依据。

  在基金会接受和使用公益捐赠方面,《规定》特别指出,基金会接受捐赠应当确保公益性。附加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和不符合公益性目的的赠与,不应确认为公益捐赠,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北京大学非盈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比如说这个公益项目已经完成,或者公益目的无法实现的时候,那对款项的处分应该怎么进行,本规定里面也都进行了细化,就是说要跟捐赠人再次去达成协议。或者如果实在没有办法找捐赠人的,就用于跟原来的公益目的近似的公益目的。

  目前小传旺病情目前已经稳定,医生目前已安排传旺尝试着在床边坐一会儿,孩子很坚强,每次能坚持8到10分钟。天使妈妈基金会也希望通过中国之声告诉听众朋友,为了不辜负捐赠者多年来的信任和支持,他们会把对小传旺的救助善款相关票据及时上传。我们也期待,爱心捐助的每一分钱能够在制度的规范下真正做到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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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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