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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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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因证据不足 股民状告"股市黑嘴"汪建中一审被驳

2011-12-16 18:13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正在服刑的股市黑嘴汪建中(资料图片)

  中广网北京12月16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16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股民王先生状告股市黑嘴汪建中,索赔10万损失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驳回了王先生的主张,到底基于哪些理由,当事人对判决是何态度?

  原告主张未获法院采信

  这起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赔偿纠纷,经过四次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凸显适用法律和证据采信所遇难题。北京二中院的一审判决书写明:我国《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但对于操纵证券市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以及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数额的范围、损失的计算方法,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均无明文规定。原告方要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计算其损失,这个主张没有得到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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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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