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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缝肛门"事件原告提起侵权损害赔偿 称被逼上诉

2011-10-18 19:22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中广网深圳10月18日消息(记者李强 王娴)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曾经因为"缝肛门"事件被舆论高度关注的产妇和家人再次将医务人员告上法庭。今天(18日)下午,曾经称自己的爱人在病床上被“没收够红包”的助产士缝合了肛门的当事人陈某,和事故发生地深圳凤凰医院医务人员,在深圳对簿公堂

  去年(2010年)7月发生在深圳的“缝肛门”事件引起了媒体和民众的广泛的关注。2010年7月23号深圳一名孕妇在深圳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之后被丈夫发现其肛门处被缝线,2010年8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了一个新闻通气会,通报称没有证据证明助产士将肛门给缝上了,认为凤凰医院助产士张某并未缝产妇的肛门,而是进行了肛门的痔疮止血,但其行为已经超出了其职业的范围。可是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公示的法医结果鉴定却显示,患者的肛门处却可以看到黑色的丝线缝扎。2011年的1月,助产士张某将病人和媒体诉诸法律,起诉名誉权之争。这一起案件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扑朔迷离。

  今天(18日)下午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了“缝肛门”事件,原告林某将凤凰医院和助产士张某告上了法庭,提起民事侵权的损害赔偿。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当事双方都没有到场,而是由代理人为双方进行代理诉讼。从原告方那里了解到,原告孕妇林某的两位代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民事侵权损害的赔偿。

  原告认为第一他们存在侵权行为,助产士已经超出了她的工作范围——处理肛肠科。第二就是损害的事实,原告认为原告产后局部感染没有进行正规的消毒,局部疼痛,原告目前已经有精神的创伤,而且患有抑郁症,在现场还出示了相关的一些证据材料。事发之后行政机关确认侵权也就是深圳卫人委2010年8月确认助产士超出职业范围,但是被告却在2011年的1月助产士张某状告产妇夫妇以及两家媒体侵权,也进一步侵犯原告。被告方也是由代理律师在现场答辩一些解释性的意见,第一就是这个侵权到底是否成立,他也举了一些事实的证据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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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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