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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急救”北京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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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晚高峰 > 正文

机票超售处理细则亟需出台 专家称应明确补偿方式

2011-09-14 17:47  来源:中国广播网我要评论 

  机票超售是“国际惯例”(资料图片)

  中广网北京9月1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现在国内航班平均客座率升至80%甚至85%,机票超售引发的旅客投诉也节节攀升。民航局正敦促国内各家航空公司尽快制定航班超售服务条款以及赔偿标准。截至目前,川航、深航、春秋航空、海航、山东航空5家公司已经发布超售服务条款,现金补偿最高不超过经济舱全价。

  但国航、南航、东航三大航未向旅客公开超售处理细则。记者就此拨通了航空公司的客服。

  东方航空客服: 欢迎致电东方航空,有什么可以帮你?

  记者:我想问一下东航有没有超售赔偿标准?

  东方航空客服:东航目前还没有这个文件的。

  南方航空客服:欢迎致电南方航空。

  记者:咱们有没有这个超售赔偿标准,或者说我在哪里能查到这个标准。

  南方航空客服:就是旅程变更,然后随身财务或者是随身物品这些保险。这个是有的,但是具体您是否有没有,我边不是很清楚的。

  记者:就是咱们现在没有这个标准是吗?或者没有对外公开发这种标准是吗?

  南方航空客服:这个就需要您和保险公司联系了。虽然是南航的票,但是保险公司不是南航的保险公司,您有买保险,没有买保险就没有赔了。多数航班变动,它给你开票延误证明的话,你退票的话,我们可以给您手续全退,或者是你让您免费变更前后三天的航班。一旦确认安排了后续航班,按您机票使用条件使用的。

  对此,有民航专家建议,超售应充分告知旅客超售情况和处理规则,如果在超售的航班机票中可以考虑使用特殊标记向旅客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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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姜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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