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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查处醉驾入刑第一人 当事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2011-05-01 17:52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记者马喆 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今天(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的司机将被处以罚款、拘役一至六个月、吊销驾照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今天凌晨,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就成为北京市因醉驾被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今天凌晨,北京交通民警在北京市内多个路段设卡,夜查酒后驾车行为。0点44分,东二环朝阳门桥东向西方向,执勤民警拦下一辆内蒙古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

  民警董阳:码锥筒,码路面上的交通标志,刚码完筒,正好过来一个车,我一截,他停车,我正好酒精检测,请您配合一下检查,酒精检测,请您配合一下检查。他吹了一下,我一看我的机器蹦得挺快的,我说你出示一下驾驶证。

  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奔驰车司机李俊杰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随后,李俊杰又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检验。凌晨3点40分得出的鉴定结果显示,司机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北京东城交通支队办公室法制科科长王宇:我们中队有999急救中心的备班车,从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的结果看,他是每百毫升159.6毫克,已经达到醉酒标准。

  凌晨四点,记者在东城交通支队问讯室,仍然可以闻到李俊杰身上浓重的酒气。

  李俊杰今年25岁,他说,自己开父亲的车来看在北京上学的弟弟,在东二环附近吃涮羊肉,喝了几瓶啤酒,但不清楚从这个凌晨开始,醉驾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李俊杰:昨天晚上喝了几瓶啤酒。

责编:曾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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