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8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超链接》报道,近日,在北京地铁13号线霍营站,一名男子突然晕倒,有两名热心群众先后对其实施心肺复苏,大概半个小时后,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被送医之后,该男子最终因抢救无效离世。

  事发后,用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再次引起关注。今年4月,南京一所健身馆内一女子忽然昏倒,附近苜蓿园地铁站的AED除颤器被拿去救人,进行一次电击后患者的脉搏和呼吸逐渐恢复。

  国家心血管中心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在抢救中到底能够发挥什么作用?及时、正确的心肺复苏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吗?AED设备一般人能操作、好操作吗?相关的培训难不难?碰到心脏骤停患者,我们最好能怎样做?

  心肺复苏作用替代不了对症使用AED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能够自动监测心率,并且必要的时候,可通过快速电击让心跳从异常恢复到正常。简单来说,AED的适应病症是心室颤动。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章海燕介绍,在院外有患者因为心脏的原因发生心跳呼吸骤停等情况,大部分就是因为出现了心室颤动。“颤动的心脏实际上是没有射血能力的。心脏以高频在跳动,没有办法把血打到全身,所以病人就会出现倒地、晕厥等情况。患者在发生室颤的过程中,AED会释放一个电压非常高、时间短促、流量很小的电流。当心脏处于一种紊乱状态时,用一个高能电流这种外来力量强力地把这些东西镇压下去,让本身具有主导性的窦房结的心率恢复到一个中央控制的地位,然后这个心率就被转化为窦性的了。”

  据了解,每购入一台AED设备需要花费2-3万元,每两到三年需要更换一次电池,还有检修和维护成本。

  在AED越来越普及之前,人们最熟悉的是通过按压和人工呼吸进行心肺复苏。它能达到和使用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一样的效果吗?章海燕表示,二者不能互相替代。她解释:“心肺复苏只能暂时帮助建立循环,让我们通过外力驱动把心脏的一些血压到外面去满足周围器官的供血。但是,它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室颤。只有靠AED释放一些高压的电,才能瞬间打断这个颤动心脏的节奏。”

  使用AED和进行心肺复苏的关系不是二选一,而是通力配合。没有拿到AED之前,要持续进行心肺复苏。如果能取得AED则优先使用AED,再进行心肺复苏。正确的心肺复苏操作将为患者赢得宝贵的抢救机会。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会“下指令”

  AED好操作吗?

  章海燕将AED设备比作非医疗场所急救的“最高指挥官”,打开后,会有一步一步的语音提示。她介绍:“首先,打开电源键开关,AED就会播报语音‘请贴上电极片’。然后,一个贴在心尖部,大概在乳房下方。另一个,贴在右边大概在心底部。第三步,AED会告诉我们插上插头。AED后有一根线要插在AED机器端。这时候AED就会分析患者心率,比如它会播报‘患者处于室颤’,这时机器会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紧急除颤。再之后,就是按下按钮,完成除颤过程。”

  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整个使用过程中,要谨记两个“离开”。第一个“离开”是在AED分析患者心率时,要注意不要碰触患者身体,因为可能会造成机器误判,产生心电干扰。第二个“离开”,就是在除颤过程中,周围的人和施救者要后退,不要接触病人身体,因为AED的放电有可能会对周围健康的人造成损伤。

  管理上,手动除颤器是三类医疗设备,必须由医务人员来使用。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其实也是三类医疗设备。在2016年时,相关部门曾表示,要将AED从第三类医疗器械分开,单独予以分类。北京急救中心培训中心主任陈志曾表示,根据我国对AED的管理规定,非医疗人员是能够使用AED在现场进行救人的。

  目前,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给AED设备颁发的注册证里有这样的表述:该产品由在基本生命支持、高级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在急救场合中使用。

  那么,这类培训门槛高吗?

  章海燕介绍,“理论授课,心肺复苏的话可能要一小时,除颤的话半小时是足够的。但是,实践、操作最起码也需要半天以上的时间。因为需要有一个不断强化的过程。甚至像在医院的急诊科和心内科医生这些专业人员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重新演练,就是为了让这种操作变成惯性记忆。”

  “黄金4分钟”

  如果您经过培训,遇到紧急情况,心中还会有顾虑吗?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即将实施的民法典中也延续了这项规定。

  章海燕介绍,“有统计发现,在心脏骤停发生的1分钟之内进行除颤或心肺复苏,这个病人的存活率达到90%,3分钟的话达到70%-80%,当超过5分钟后相应地存活率就减到了50%以下,超过7分钟就变成大概只有30%。如果超过10分钟,这名患者生存的几率大概就只剩1%-2%左右。”

 

  编辑:刘飞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