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教育部、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教育部18日表示,《评价指南》面向全体学生,注重综合素质评价,将完善评价内容,改进评价方法,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2021-03-19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目前,我国义务教育已经迈入全面提高质量的新阶段,但科学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念尚未普遍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科学,单纯以升学率和分数评价学校和学生的倾向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从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关注学生发展质量。

  吕玉刚:比如说在县域教育质量评价当中,不单纯地以考试成绩来评价学校、评价校长、评价老师。这些评价的内容直接关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在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方面,《评价指南》明确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方面内容,其中要求“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

  吕玉刚:把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以及社会竞赛工作做得怎么样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实行双向减负。在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当中,我们对学校提出了,要按照国家的课程标准要求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