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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图书馆法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

2017-11-05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5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和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回答记者提问。2017-11-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的刷单、炒作信用等虚假宣传问题,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也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否则将面临最高200万元的罚款。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职业差评师”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也是更好地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介绍,为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

  杨合庆:将“引人误解”作为它的核心的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的标识做出了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仔细,包括企业名称、字号,姓名里面增加了笔名、译名、艺名等,作了非常具体的列举,同时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

  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公共图书馆法,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图书馆,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自筹资金来设立公共图书馆。修订后的标准化法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标准、应用标准、支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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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申明宽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公共图书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