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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

2017-11-04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1月4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部分常委会委员认为,应加大对流转后农村土地的保护力度,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确认规则。2017-11-4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为确保实行“三权分置”后不改变农地用途,草案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第三方擅自改变承包地农业用途、弃耕抛荒两年以上、给承包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承包地生态环境的,发包方或承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穆东升委员建议,对草案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穆东升:将(草案59条)第2款修改为“承包方、第三方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严重破坏承包地生态环境的,发包方有权制止,有权要求对承包地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予以修复,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财产性权利,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条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董中原委员认为,目前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规则在我国依然是一个法律空白。本次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应该回避这一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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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巩盼东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