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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2017-04-11 07:0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建立“两区”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统筹兼顾、持续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机制、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约10.58亿亩“两区”地块的划定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成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稳定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的基本支撑。2017-4-11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位置在哪?都包括那些粮食和农产品呢?

  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是指在全国范围划定9亿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其中,6亿亩用于水稻、小麦生产。具体而言,以东北平原、长江流域、东南沿海优势区为重点,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3.4亿亩;以黄淮海地区、长江中下游、西北及西南优势区为重点,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3.2亿亩。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辽河平原、黄淮海地区以及汾河、渭河流域等优势区为重点,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4.5亿亩。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指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38亿亩。其中,以东北地区为重点,黄淮海地区为补充,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1亿亩;以新疆为重点,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主产区为补充,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3500万亩;以长江流域为重点,划定油菜籽生产保护区7000万亩;以广西、云南为重点,划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1500万亩;以海南、云南、广东为重点,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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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范斯腾
关键词: 国务院;粮食生产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