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1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今天正式施行,百姓网购将更有维权保障。值得关注的是,办法以特别规定的方式明确,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确认。如无确认,网络商品销售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2017-3-16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同时,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对于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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