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中国之声 > 新闻报纸摘要

国务院法制办年前就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5-01-02 07:0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记者何源、冯悦)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今后,企业裁减人员的行为将戴上“紧箍咒”。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企业裁减人员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裁员的六种范围,其中包括孕期女职工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的职工等。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不得被裁员,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合理保护,15-1-2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张车伟:因为这些人在劳动力市场中可能很难再去就业。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允许裁员,让他能够平稳到退休,享受退休金的待遇,他的基本生活就没有问题了。我觉得,这样的一种保护思路是合理的,也是应该的。

  意见稿还规定,企业需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本企业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张车伟同时提醒:我们劳动力市场过去弹性比较大,企业想裁就裁,想招就招。这也意味着,我们过去对劳动者的保护是相对不足的。现在一些法律,它的方向实际上是适度向保护劳动者的方向来倾斜。但是,我想说,适度的保护是可以的,如果是过度,比如不允许企业裁员这也是不合理的。所以,我觉得在劳动力市场中,我们还是要寻求一种灵活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相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制度。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推出新闻热线4008000088,拨打热线电话即可将您手中的新闻线索第一时间反馈。我们将第一时间派出记者调查事件、报道事实、揭开真相。)

编辑:王家乐作者:

头条推荐

参与讨论

我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