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外卖平台与骑手间劳动关系认定率不足1%,外卖平台正逐步将骑手的劳动关系悄悄推向权益保障边缘。外卖平台是如何一步步“隐形”的?平台用工模式该如何规范、改进?

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起此次专题调研,是因为2019年底接受了骑手小邵寻求确认劳动关系及工伤认定的法律援助申请。小邵从2017年10月开始一直在北京从事全职外卖配送工作,2019年4月28日晚,他在工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踝骨和胫骨骨折,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但是不知道找谁申请工伤认定。

致诚中心研究员徐淼介绍,律师打开小邵送外卖时使用的App,一时间一头雾水。“银行流水显示的是泰昌公司,个税App上显示的是四五家公司,就是迪亚斯、泰昌、天津某建筑公司以及上海某外包公司。饿了么在App上显示的是迪亚斯公司,特别奇怪的是,App本身是会显示他的工资薪金的,但是他是4月份受伤,2019年2月份到5月份的工资消失不见了。我不想用‘删除’这个词,但反正它就是消失了。通常情况下一个用人单位发工资、交个税的,所有管理不可能出现这么多公司,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反常的现象。”徐淼说。

在致诚中心的帮助下,小邵的案子经过北京劳动仲裁、重庆法院一审、二审、北京起诉及再次申请劳动仲裁等多个程序,仍因无法确定谁为用人单位而陷入权益保障的困境。致诚中心统计还发现,在全国已出现了超过190万家“疑似骑手个体户”,并在个别地区呈现出集中分布的态势。中心主任佟丽华决定,全面研究此类案件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找不到用人单位,谁来承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找不到用人单位恰恰说明这个系统的复杂性、严峻性以及恶劣性。一个精心设计的系统,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中国外卖市场规模已达到6646.2亿元,其中,美团和饿了么包揽了90%左右的市场份额,平台上累计骑手数量超过1000万人。一旦遇到纠纷,他们的权益能得到保护吗?致诚中心对五年来1907份关于外卖平台用工模式的有效判决进行了研究,形成4万多字的《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法律研究报告》,揭示了用工模式演变过程。

徐淼说:“在外卖平台出现以前,骑手是跟餐馆建立劳动关系的,到2008年的时候,饿了么出现跟餐馆建立合作,然后餐馆如果有外卖都是让饿了么来送。当时它是会直接雇佣这些骑手,有非常好的福利吸引这些骑手成为他们的员工,所以那个时候的保护是非常好的。当时也有一些劳务派遣的案例,但是他依然有一个劳务派遣公司会跟骑手签合同。”

调研发现,10年来,外卖平台用工模式演变成三大类,餐馆自行雇员配送的传统模式;接单自由,可在多平台兼职的众包模式;以及表面外包、实质合作用工的专送模式。经过分别进化演变,平台招募众包骑手、与众包公司合作、网络状外包、骑手个体工商户等模式开始出现。

徐淼说:“随着模式变化,大家能明显看出来,传统的平台直接雇佣员工的比例,认定劳动关系100%。然后到直接外包的时候就下降了,中间有外卖平台有配送商,可能有些案子就会输掉了。到网络上外包,从百分之八十几降到百分之四十几,法院真的很难判断到底哪个是他的用人单位,如果你不能举证就会输掉这个案子。到个体工商户的时候,认定劳动关系的比例大概是百分之五十几,可以看到有一点回升,大家都心知肚明这可能是一个规避法律的操作,所以法院可能更容易去认定。”

统计裁判文书的结果显示,如今外卖平台的认劳率基本控制在1%以内,而配送商也通过网络状外包和个体工商户模式,将认劳率从81.62%成功降至46.89%和58.62%。在侵权类案件中,外卖平台原本需承担的雇主责任几乎全部转移给配送商或者众包服务公司,其自身担责率降至15%以内。

外卖平台成功将“骑手”所带来的人力成本和用工风险向外剥离、层层区隔,通过一系列法律安排以及配合其中的配送商(众包服务公司)和灵活用工平台,将骑手的劳动关系悄悄推向权益保障边缘。

佟丽华呼吁,尽快修改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虽然这两部法律时间都不长,10多年,但是这10年内互联网发展太快了,新型用工形态发展太快了,当时的法律对相关的问题关注不够。我赞同降低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活力,但是这个应该是全国统一的。”佟丽华说。

今年7月22日,人社部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要求平台与合作企业依法承担各自的用工责任。7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督促平台及第三方合作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送餐员参加社会保险。9月10日上午,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随后,美团和饿了么分别发声明,称严禁诱导和强迫骑手注册成个体工商户。

致诚中心的报告建议中也特别强调,要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佟丽华说:“平台是用工的规则制定者;平台通过算法和数字化的管理,对骑手进行了实时管理和监督;平台也是平台用工模式的最大受益者,掌握着全部数据。所以说现在平台把用工的主体责任都抛给别人,这是权责利不统一的。平台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把相关的责任分配给其他合作公司,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平台依然要承担主体责任,把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放到一个突出的位置。”

纵横点评

这些穿梭在我们身边,为我们提供各种便利的骑手,先是“困在系统里”:平台使用精巧的算法让骑手送外卖的时间日渐缩短,“超速翻车、逆行撞人、闯红灯被撞”等诸多交通事故频繁见诸报端;后是“被平台遗弃”:公司通过对用工模式的升级来规避法律,悄悄转移主体责任。

平台改善用户体验没有错,追求利润也没有错,但骑手不是虚拟的代码,不是冰冷的工具,他们理应被善待,理应得到合法、合理、公平的用工制度保护。我们期待各大平台,能切实承担起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唯有如此,才能让企业的未来之路,走得更宽、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