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2日消息(记者孙莹)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发布第二十批指导性案例,聚焦职务犯罪,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王守安介绍,2018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0326人。经审查,决定提起公诉28387人,其中包括孙政才、王三运、秦光荣、陈刚等48名原省部级以上人员。在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占比超过80%,乡科级以下公职人员占80%以上。王守安说:“此类犯罪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动迁、惠民资金、专项补贴等资金密集、监管薄弱领域,且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增幅明显。”

  指导性案例显示,李华波利用担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管理该县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专项资金9400万元人民币,司法机关启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新加坡警方查封扣押李华波涉案财产折合人民币约2600多万元。李华波被遣返回国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分析:“这个案件既是我国首例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案件,又是首例通过没收违法所得,迫使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依法接受刑事审判的成功案例。”

  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依法对30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追回违法所得5.56亿元,确保不让腐败犯罪分子经济上占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