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3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进行时》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依法严惩相关犯罪,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

  最高人民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高法新闻发言人李广宇分析:“最高法、最高检在2003年非典期间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早已明确突发疫情期间严打20类30个罪名犯罪行为。”

  近日,河南、广东、山东、重庆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对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李广宇表示:“这次最高法的会议突出强调,要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最高法指出,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李广宇说:“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