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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探索建立农业水价形成、基础设施改造等机制 扎实搞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2017-12-22 00:4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12月22日消息(记者沈静文 见习记者万存灵)陕西省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以来,探索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基础设施改造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灌区管理创新机制”等四项机制,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促进节约用水。

  陕西省结合实际,试行分类水价,在终端末级渠系用水环节实行分类定价制度,经济作物按高于粮油作物用水价格30%制定。同时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分为四档,定额内用水不加价,节水进行奖励;超定额用水20%以内的、20%以上不足50%的、50%以上的,超出部分分别按水价的1.1倍、1.3倍、1.5倍制定。

  据了解,陕西全省共有万亩以上灌区186个,其中大型灌区13个,现行水价是2004年调整的,终端农业水价平均为0.245元每立方米,而实际上加上灌溉水利设施维护等相关费用,全省农民灌溉用水实际负担平均为0.361元每立方米。改革实行以来,农业灌溉用水量降低,水资源浪费现象减少,农民用水负担也有所减轻。

  陕西省交口抽渭灌溉管理局副局长李浩清介绍,12月4日启动2018年冬灌工作以来,交口抽渭灌区张桥、曹家两个试点站按照既定方案,在11万亩耕地实施分类计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试点,截至目前累计引水115.96万立方米、灌溉农田1万余亩。据近期统计:两个站灌溉亩均用水定额在100方/亩左右,较过去降低10%,群众亩均水费降低6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在完善供水量设施方面,陕西省实行渠道斗口和分渠引水口“双标尺、同计量,以斗口计量为准”,创新计量的监督方式,提高供水的透明度。2017年投资1600万元,对2569座斗渠量水设施、14499处田间分渠计量标尺、7130米量水槽衔接渠道进行了维修改造和新建,计量设施基本做到了大型灌区全覆盖。

  陕西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白鹏翔解释说:“所有灌区的群众包括非灌区的群众,对农业用水都有监督权,(在分渠引水口)设立标识,一方面是要提高末级渠系管理者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信任不等于监督,信任不能放弃监督,(必须)给群众监督权,所以要给群众一个监督的载体。”

编辑: 孙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