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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损失减少

2017-12-09 19:0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最新统计,今年1到11月份,我国共发生地质灾害7061起,造成257人死亡、95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9.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地质灾害在发生数量、造成的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上,均有所减少。预测12月份,我国地质灾害可能主要发生在中南、华东和西南地区。

  1到11月份,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7061起,当中一半以上是滑坡,有5150起。

  从分布来看,中南地区的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和海南共发生地质灾害525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3亿元,是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最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重的地区。

  西南地区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西藏共发生地质灾害906起,造成186人死亡、失踪,是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最多的地区。

  国土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应急调查室主任陈红旗介绍:“主要发生在汛期,从灾害规律上看,既有远距离、大规模的山体破坏带来的灾害,也有近距离的小崩小滑带来的一些随机型的灾害,这些往往是点多面广。”

  同时,1到11月份,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015起,避免人员伤亡3万9874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陈红旗介绍:“区域上应更加重视对地质灾害风险的排查防范与管理。在点上要更加强隐患的监测预警和临险处置、险情处置。”

  国土部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信息显示,根据多年地质灾害发生规律,12月份属于地质灾害的低发期,但仍然需要防范,冬季异常降雨和人类活动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预测12月,地质灾害可能主要发生在中南、华东和西南地区。另据气象部门预计,云南西南部等地降水偏多,要注意防范异常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此外,陈红旗还提醒:“进入冬季尤其是工程建设、异常降雨或者温度突然的变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在西北地区尤其要注意这些点。”

编辑: 倪艳楠
关键词: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