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中国之声 > 全国新闻联播

央广网

最高法:欺骗利诱婴幼儿脱离监护人视为“偷盗婴幼儿”

2016-12-22 19:0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记者车丽 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司法解释: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属于“偷盗婴幼儿”。

  在司法实践中,趁监护人、看护人不注意,将熟睡中的婴幼儿抱走,属于通常所理解的“偷盗婴幼儿”,但这种案件相对较少。

  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丽华介绍,更常见、多发的案件是,利用父母等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疏忽,以给付婴幼儿玩具、外出游玩等哄骗手段将婴幼儿拐走,这种行为可视为是针对监护人、看护人进行的“偷盗”。

  对此,佟丽华表示,根据《刑法》240条第六条规定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属于“严厉打击的范围”,一般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偷盗婴幼儿的话,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这样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助于保障孩子和家庭安全。

  《解释》同时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佟丽华说:“利用婚姻关系来谋取钱财的,有的妇女完全是被动的,被拐卖并且违背她的意志,这种情况就是涉及拐卖妇女的犯罪;有的是妇女事先参与了串通,自己在过程中也获益,这种情况就按诈骗来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朱琪

关键词:最高法;拐卖儿童

说两句

相关阅读

最高法:哄骗拐走儿童属“偷盗” 藏匿转移视同“阻碍解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该《解释》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12-22 11:04:00

三部门联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为基层公安调查取证指明方向

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的发达,一些不法分子借助手机、电话、网络等工具从事疯狂的诈骗活动,严重侵犯了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不久前,几起在校学生被骗走学费导致猝死或自杀的案件更是让人们对电信诈骗深恶痛绝,电信网络诈骗已然成为全民公敌。然而长期以来,电信诈骗案件的认定却存在一定的困难,即便能够认定也多以缓刑告终。

2016-12-21 07:55:00

三部门联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十种犯罪情形将予以重罚

电信诈骗数额达到多少可判刑?诈骗数额难以查证,如何定罪?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设备技术支持会受到哪些惩处?今天(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依此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

2016-12-20 17:00: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证150508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120007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