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31日消息(见习记者 庞婷)近日,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发布通告,2022年北京残保金补贴将于8月1日开始领取,本次申领的补贴包括招用残疾人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符合补贴申领的用人(工)单位需在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以网上申请、现场申请或邮寄材料申请的方式,向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2021年1至12月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给予补贴。

具体补贴领取政策如下:

一、什么样的单位符合北京残保金相关申请范围?

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招用具有北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劳动力,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其中,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为“三类残疾人”(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能卡)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劳动力)和非“三类残疾人”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残疾人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二、北京残保金补贴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人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或将残疾人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支付残疾人职工不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2倍工资;

3、按规定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单位,应先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后,方可提出补贴申请。

三、北京残保金补贴申领方式

用人(工)单位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申报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之后,可在2022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北京市用人(工)单位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请,或到税务登记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或邮寄材料申请。

编辑:阮修星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 授权>>
转载申请事宜以及报告非法侵权行为,请联系我们:010-56807194
长按二维码
关注精彩内容